警察陆令_第86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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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86节 (第3/3页)

当。”燕雨轻声解释道。

    ??燕雨聊着这些,周围的人都在听。这个现场,大部分人不太感兴趣,血呼啦的,谁爱看啊!

    ??游少华说的对,公安只负责侦查等步骤,如何定罪量刑交给法院,这也就导致这种案子,在这培训的新警和游少华都不是太了解。只是,遇到具体的案件,听到有专业人士解释,又都想听一下。

    ??“那这属于故意杀人案吗?”陆令再次问道。

    ??陆令问出了很多人想问的问题,如果这个情况不是避险过当,那是什么?

    ??“当然不是”,燕雨摇了摇头:“他并没有杀人故意,他只想活下来。”

    ??“啊……那究竟是啥?过失致人死亡?”

    ??“我个人认为,这属于本能求生反应。这种意外谁也不想发生,在那非常短暂的几秒钟内,活下来的人求生欲太强,一瞬间采取了这样的方案,不应该构成犯罪。我们按照不构成犯罪的想法去思考问题,出罪的理由自然不是紧急避险,而是不具有主观恶性,他的行为也不具备期待可能性,是本能反应”,燕雨想了想:“法不强人所难。”

    ??燕雨见大家在思考,和陆令接着解释道:“这就好像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,突然遇到了飞来横祸,本能地就会开车去躲,这种行为可能就会害死副驾驶或者后座的人,这种情况你既不能说驾驶员是紧急避险,也不能说他是故意杀人。这就是本能反应,不应当谴责他。”

    ??“那,就好像洞穴案,两个濒死之人在洞穴里,都要不行了,一个人把另一个人吃了,也是这种情况吗?”陆令听懂了燕雨的话,但还是感觉不是太理解。

    ??第158章 人性之奇

    ??“那不是,那是故意杀人。如果法律允许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时,通过杀别人来保护自己,那法律就要乱套了。这种行为不是瞬间的本能反应,而是为了保护自己,主动去杀人,行为就变质了。洞穴案和今天的案件,不是一个情境。”燕雨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??“那就看着两个人都饿死?这种情况不还能活一个吗?”

    ??“不对”,燕雨摇了摇头:“如果一个人已经死了,那另一人可以吃他的尸体。尸体的物权和尊严权是低位阶权利,为了保护生命权,可以吃尸体。或者说有一只大熊猫在,也可以杀大熊猫吃,唯独不可以杀人吃。”

    ??“我彻底明白了”,陆令点了点头,法律这东西,说实话,还是很讲道理的!

    ??正如燕雨所说,法不强人所难!

    ??两个人在洞穴里,谁也没权利杀谁,但是可以比看谁能熬,熬到最后的,可以吃另一个人的尸体,但不能杀人。

    ??和燕雨聊完,陆令谢过燕雨,走向游少华那边,小声和游少华说道:“游队,懂法还是很牛逼的啊。”

    ??游少华也小声和陆令说道:“怎么样,你也打算考个法考?”

    ??“不不不”,陆令摇了摇头:“我是觉得,以后可以和燕雨这样的组个队友,有不懂的就问她。”

    ??“……”

    ??……

    ??大家在沟通交流,燕达先却一直在认真检查尸体,不曾走神。

    ??在他旁边帮忙的刘俪文就做不到这一点,一边在给师父帮忙,另一边在听燕雨讲法律,一心二用,差点递错了工具。

    ??现场被动过,所以有些证据也难认定,难度略大一些。

    ??这也是现场勘查最难免遇到的事情。谁都希望遇到的是完美现场,但工地发生事故,第一批过来的肯定是工友,而且第一件事肯定是救人。

    ??不仅是工地的人,就连第一批到达的医生,也没考虑过保护现场,医生的第一要务是救人,若不是第一个病人也垂危,可能会把这具尸体也带走。

    ??一般来说,救护车里的设备只能抢救一个危重病人,第一辆救护车来的比警车还快,来现场一看,一人垂危,一人完全没有生命体征,那肯定是救垂危病人。

    ??第二辆救护车来的时候,警车已经到了,警察和医生一合计,这一位已经死透了,为了留下一些现场,这具尸体就没带走。

    ??“颈部无损伤,右前臂下段后内侧有4.0cm*3.0cm表皮剥脱伴挫裂伤,系钢筋所致;右手大鱼际有1.0*1.0挫裂伤……腹部有一处钢筋贯穿伤,面积……肋骨骨折暂时无法判断,需要带走核查……”

    ??简而言之,在这里能判断的还是太少,死亡原因是严重骨折、钢筋穿刺、器官碎裂使人出血和器官功能衰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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