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洲药主_神洲药主 第980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神洲药主 第980节 (第1/2页)

    ??这气运…简直了。

    ??可是姜药的话还没有完,“九大重要宝物,我有封妖印、神农造化鼎、太乙九宫八卦天道盘!”

    ??众人都是无语。九大重要宝物,姜药竟然也有三样。

    ??果然不愧是盟主啊。

    ??虞嫃接着说道:“我有相思镜,火元珠。”

    ??李夕霞说道:“我有霓虹霞帔。”

    ??盘真说道:“我有蛊神印。”

    ??孔北玄道:“百禽天衣在我这。”

    ??杨太微道:“阴阳太极幡在我这!”

    ??姜隐一拍桉,“好!只有五行元珠还不齐,差了水元珠、土元珠、金元珠!”

    ??蚕药妃露出哀伤之色,“水元珠在正嫡那里,可是正嫡不知道被何人害死,水元珠肯定被凶手拿走了。”

    ??虞嫃接话道:“土元珠肯定在盘康手中,金元珠肯定在海珊瑚手中。这两人,都是愿意合作的。那么,其实就只差水元珠了。”

    ??姜隐也叹息一声,“正嫡如此骄傲,结果却不知道死于何人之手。水元珠也不知道落到谁的手里。”

    ??姜药眉头一皱,“爹乃是卦道大仙,竟然无法推算杀他的凶手?”

    ??姜隐摇头:“那凶手一定用了巫族蛊帝留下来的秘术,竟然能干扰我的推算,以至于我连杀害自己儿子的凶手姓氏,都无法推衍。”

    ??芈绮罗道:“蛊帝的确传下来不少厉害的秘术,其中就有干扰推算的巫术。如此说来,杀害令郎的凶手是个巫族强者?”

    ??“未必。”蚕药妃摇头,“但是,能杀他的,一定是曾经的清国臣子。”

    ??姜药听到蚕药妃的话,不知为何,突然就想起了青禄。

    ??这是一种很古怪的感觉。

    ??盘真说道:“老姜兄,你这个法子靠谱么?”

    ??其他人也很关心,姜隐花了数千年时间研究的天道因果大阵,究竟有多大可靠性。

    ??姜隐老神在在的一笑,“宝莲灯,可以营造光明世界,结合混沌天柯,能够生出一个不受天道压制的移动空间,便于我们施展真正的修为。”

    ??“这个不受天道压制的空间,就是布置因果大阵的空间,也是双方决战的战场。”

    ??众人点头。不错,如此一来,他们就能完全发挥大仙的力量了。和那四人的差距,就拉小了很多。

    ??“至于九鼎,当然是输送王道气运和愿力,激发因果大阵,既是一个引子,也能加持因果攻击,锁定敌人气机。”

    ??“五行元珠的作用就是生出五行攻防大阵,借助天道五行之力,巩固因果大阵空间,削弱敌人的神通攻击。”

    ??“六道轮回塔是因果法宝,才是最大的攻击手段,将敌人强行送入轮回。”

    ??“三印,是为了输送愿力,强化大阵的因果攻击,没有三印,六道轮回塔也没有足够的法力。”

    ??“阴阳太极幡,是为了牵制他们的元神出窍,防止他们神遁而走。”

    ??“神农造化鼎,是为了孕生药道生机,让各种法宝道则和神通更加融合,使得天道因果大阵浑然一体。”

    ??“相思镜乃是情道至宝,至情至性,中有十万情关,滔天情海。这亲情友情恋情…无不一镜鉴之。”

    ??“而那四人,恰恰修的是无情大道,秉承‘天若有情天亦老,我若无情我长存’的道心。有了相思镜的加持,因果大阵就能打击他们的无情道心,削弱他们的神通法力。”

    ??“没有相思镜,以那四人的滔天法力,很难被送入轮回。”

    ??“百禽天衣乃是屏蔽神识仙童的至宝。有了百禽天衣加持大阵,就能屏蔽四人的意念交流,阻止他们结成四象诛天阵,让他们各自为战。”

    ??“若是没有百禽天衣,他们肯定能结成四象诛天阵,和天道因果大阵抗衡。”

    ??“这太乙九宫八卦天道盘,乃是羲神遗物,能感应气运,牵引天机,俯察万事,勘定万相。有了此宝加持,就能辨别那四人的真身法相,不被迷惑。”

    ??“同时,还能干扰他们的推算,不让他们测算到我们会用天道因果大阵要对付他们。”

    ??“没有此宝,我们甚至无法辨别他们的真身所在,而且也做不到出其不意攻其不备。”

    ??“好了,这就是最低的要求。我已经推衍了数千年,反复修改,应该没有大的错误。”

    ??姜药想了想,不得不佩服姜隐的厉害,果然不愧是曾经的九道大仙啊。

    ??姜是老的辣!

    ??但是,他觉得还是有遗漏。只是想不到遗漏在哪里。

    ??众人一时想不到遗漏,可也不敢说一定没问题。

    ??“老姜兄,这还是法宝的条件,那么其他条件呢?”崔嵬问道。

    ??姜隐回答:“还有一些条件,不是法宝,却同样不可或缺,甚至更难。”

    ??他的神色更加凝重,“需要二十四位仙人操纵天道因果大阵,每座轮回塔,最少需要三位仙人。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