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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章 失手 (第1/2页)
无所谓的态度让沈慕川心里略微烦躁起来。 他拿起一个小木板,小心翼翼地给她上着药。 顾千寻骨架小,就连脚都比常人小巧,沈慕川单手就能握在掌中,他手法娴熟,用的力度微重,却恰到好处的纾解了顾千寻的不适。 清凉的触感与火热的掌温相互影响,使热更热,使凉更凉,让她的热和麻稍稍缓解了些。 还真是神奇的药。 以及,神奇的人。 本以为沈慕川这种豪门出身的少爷,对于这类伺候人的活肯定是十分生疏,但他的每一个动作都熟练的像是练习过千百遍,如对待易碎的瓷器,耐心而又专注。 顾千寻盯着他的面容发呆,沈慕川察觉后嘴角微翘,手上的动作也越发柔和起来,然后在顾千寻沉醉其中时,状似不经意的抬头,眉尾飞扬,“看我做什么?” “额……”顾千寻被抓包后有些窘然,摸了摸自己的耳垂,眼神飘忽,脸却不由红了,“就是想着学一学,下一回就不用麻烦你了。” 沈慕川‘嗯’了一声,没有下文。 将最后一点药抹好,沈慕川离开顾千寻的脚时,指尾沿着她的脚心离开,像是羽毛拂过,让顾千寻一瑟缩。 “怎么了?”沈慕川先发制人的问道。 “……没什么。”顾千寻暗恨自己怕痒,人家不过是无意识的一个动作就能让自己这么大反应。 自责间,完全没有注意到沈慕川略带玩味的笑。 不消片刻,顾千寻就觉得脚腕上那股凝滞的热开始消散,清凉凉的触感让她异常舒服。 坐在一旁的沈慕川看了一眼她的笔记本。 “需要我给你拿过来吗?” “啊?嗯,拿过来吧。” 顾千寻靠着床头,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。 电脑上,播放着的综艺出现了一个选择题。 ‘如果有机会,你会选择和谁谈恋爱?’ 回答问题的都是素人,而选项里基本都是当前最火热的明星。 这是变相在调查人气了。 沈慕川没当回事,直接递给了顾千寻。 ‘当然是慕容博文了!’ ‘我也选他!’ ‘慕容博文是我的偶像!’ 虽然选项很多,但是大部分的人全都选择了慕容博文。 这就是如今娱乐圈的现状。 无论有多少帅哥辈出,都无法撼动慕容博文的人气。 一骑绝尘用来形容他再合适不过。 顾千寻心里只想沈慕川赶快离开,所以在笔记本拿在手里的那一刻,就将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上面。 沈慕川拿着纸袋,看了片刻问。 “你很喜欢慕容博文?”顾千寻嗯了一声,“毕竟是大明星。” 眉头微微一皱,沈慕川将纸袋递给顾千寻。 “里面还有一瓶祛疤的药,每天抹两次。” 纸袋不大,却刚好挡住了顾千寻的视线,让她被迫抬头看向沈慕川。 他站在床边,低头像是睥睨着她,隐隐带了些压力,顾千寻伸手接过,低声道了句谢谢。 “早点休息。”说完便转身离开。 门关上的声音很轻,却在顾千寻的心里狠狠凿了一下。 她缓缓吐出一口气,重新将对话框打开。 对面又发了十几条消息,然后重归寂静。 低头,纸袋还在她的手中。 顾千寻打开,里面躺着和刚才一样的玻璃瓶,只是颜色不同。 仔细在瓶身上看了看,顾千寻看见了一个四叶草的标志。 研究院专属未发布的药膏。 不过以沈家的权势,能拿到也不稀奇。 虽然没有抱多大的希望,但顾千寻还是好好的放在床头。当年,师傅也曾经拿过研究院的药,但是并不管用。 不过也不算不管用,顾千寻将笔记本放在一旁,嘴角带着一抹笑。 毕竟当年的伤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