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间色_第110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110节 (第1/2页)

也仿佛有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,仿若在她身上重叠了一个人。
  当年是否也有一个女子弃剑入红尘,又从红尘中割肉断骨脱离,穿回了往日的衣衫,握起了曾经不离身的剑,戴上斗笠,冒雨而出……
  毅然决然。
  可又不一样,当年那人已红颜枯骨了吧,眼下这个年轻女子是温柔的,没有剑客那潇洒刚冷的气度,她缠绵,隐晦,带着漫无边际的觞情。
  她永远不能像她的母亲干脆利落一战而死。
  “少宗,请回。”
  毕十一已到身边,低着头,躬着身,不敢看,但他还是看到了地上点点赤血。
  他的眼有些刺痛,像极了幼年那些年里吃了糖也甜不了的日子。
  但他也恍然,原来自己这样的死士奴仆还可以在痛时吃糖,可他的小主子这些年不管如何痛,都是没有糖吃的。
  明谨没动,谢远眉宇沉入身渊,跨步而来。
  两步,一步……
  铿!!
  明谨侧身,从身边的毕十一腰中倏然拔剑。
  剑过风雪,然后以弧线,剑锋直直抵在了谢远的胸口。
  不离半寸,它刺在了衣袍之上,无任何距离。
  也因为她的动作骤然,系着的披风随之解断,从薄削肩头倏然而落,沾了雪,也盖住了地上的血。
  恰逢一缕风,一点点脆弱,款款之玲珑,青丝华服飘散如秋瑟,冬来寒意,玉面朱唇点绛成绝殊
  毕十一绝无料到自己会被明谨夺剑,回神后,神色骇然,却也不敢再夺回来,只能跪在地上。
  这个变故惊动了所有人。
  暗卫们紧张无比,不知道该怎么做,只有毕二沉着脸打了手势。
  君上褚律等人自然也被惊住了。
  梨姓女子跟褚兰艾对视一眼。
  杀人诛心。
  谢家今夜果然还是被诛心了。
  也许还要杀人。
  父女相杀么?
  没想到谢明谨忍了全程,却终究没忍到结尾。
  ——————
  谢远站在那,高大身姿让他可以微俯视瞧着自己的女儿,瞧见她左手执剑,右手握着那破旧不堪的草鸡帽。
  伤残之手,却愿执剑,非对他杀心不重,而是因为它带血,她不愿意让自己的血去染脏了帽子。
  你看,这就是父女,他能一眼就看破她的所有爱恨,包括……
  “怎么,此前还说只听需查辨,如今,你却是尽信了那两个人,要杀为父?”
  谢远凉薄如旧,沉声如渊。
  明谨却以另一种凉薄相对,道:“风来雨兮,则飞鸟投林,需谨言慎行,才可顾全大局。这不是您跟祖父自小教我的吗?”
  所以她今夜尽全力向劝退来者,却不想……终究谈笑一场,恩怨入骨。
  她垂下眸,声音雅致,带着几分迷茫,“我还记得您还教过,自古爱恨皆是私事,情伤由己,不毁他人。”
  谢远冷漠:“那些教你的,你也没有都听进去。”
  明谨看了看他,手腕微转,剑刃随之微转,刺伤衣衫,“大概因为人都爱听假话,恰恰也都因此被骗,尤其是女人。”
  一语双关,谢远面色微变,却是笑了,“你倒也不必如此嘲讽于我,左右你恨我,也非今夜之事,更不止四年前之事,怕是从你很小……也许从你八岁那年,从你母亲不归开始,你就开始恨上了我。”
  隔壁院子听着的林氏等人一惊。
  明谨抿唇,谢远则继续道:“人人都道谢家自建国三百年,代代嫡脉出心机深沉之人,祖传的反骨,你三岁启蒙,五岁知礼,七岁熟百家书,八岁时已敏锐,见我封府杀戮便起疑心,因此从未问我你母亲去了哪,不过是因怕我察觉而蛰伏罢了。此后你多年暗查,四年前,你曾问:你我父女,何至于如此试探,来往心机?这世间怕是再没有我们这样的父女了。”
  “你,不断怀疑,不断查探,就是在怀疑是我杀了你母亲。”
  “从十年前,到如今,终于让你找到了答案,所以你忍不下去了,便是你一直想要的谢家太平局,还是朝堂的压力,也不足以让你再做谢家的谢明谨了?”
  他句句沉底,字字拆往日隐晦,也堪破了她这些年最大的痛苦。
  这世上还有这样的父女吗?
  可定然是父女啊,否则他怎么会知道她最大的弱点,却以此攻击并逼迫。
  “你问我是否想再做谢家的谢明谨?那我问你,她写的那些家书……足足三千封家书去了哪,是否在你手里?”
  谢远不语。
  明谨深吸一口气,再问:“习武之人,书法劲道别有不同,每一个字都蕴含内劲,便是这世上最顶级的造假铭模之人也无法做出她的字迹,而那封送到了蝶恋花的信必是字字都出自她的笔下……是你用她的家书拆简出来贴塑而成!如此才能骗过他们,是不是?”
  谢远依旧不语。
  第138章 审判
  她的眼里有了猩红,从眼眶周遭往内蔓延:“十年前,她为你断根基,为你自逐蝶恋花,但她不开心,一直都不开心,很多人不喜欢她,外面也总有人嘲笑她,可她明明是最被人宠爱也是最厉害的第二剑心啊,她特别委屈,写了许多家书,每一封她都挣扎着要不要寄出去,可总是写一封就藏一封,有一次我想替她寄出去,可她说既然做了决定就不要反悔,她不后悔。”
  “可你,竟然用她的家书做了蝶恋花所有人的催命符!”
  明谨向来是一个把脾气控制在章程里的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